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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协、文明办,市级学会、协会、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作用,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市科协、市文明办决定开展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2023年度申报认定与在届科普教育基地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焦作市内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符合《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认定申请条件的,均可申报认定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拟申报单位填写《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科普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经费制度)、本年度科普工作总结、下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各县市区拟申报单位提交至县市区科协审核,市直拟申报单位直接提交至市科协科普部审核。已到期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需要重新申报。
2.推荐。各县市区科协会同文明办负责本地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全市各学会、协会、企事业科协负责组织本系统和本领域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签章完备的申报材料、推荐函于11月20日前统一提交到市科协科普部。
3.评审认定。市科协会同市文明办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认定名单,此次认定的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3-2027年。
二、在届科普教育基地总结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已认定的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已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的不参与评估。
(二)评估内容
1.综合评估。科普阵地条件是否达标,主题科普活动、特色科普活动开展情况,图书、挂图、展览、视频、研学课程等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及应用情况,科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等。
2.专项评估。对各基地品牌活动、特色资源、助力“双减”、媒体聚焦、公众关注等专项工作进行评估。
(三)组织实施
1.总结自评。各单位填写《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考核表》等评估材料,自愿提交优秀科普活动、优秀科普资源、助力“双减”等专项案例材料。总结材料提交至原推荐单位进行初审。
2.推荐单位初审。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管理的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统一提交到市科协科普部。
3.市级复核。市科协、市文明办适时组织评审复核,确定2023年度优秀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4.评估结果的运用。市科协、市文明办将对年度优秀基地予以大力宣传,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积极履行推荐主体责任,对推荐的单位须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实地考察,做到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确保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提高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二)焦作市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参照《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执行,相关材料在焦作市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jzskexie.com/)。
(三)申报材料要求以盖章扫描PDF格式和word文本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东恒 吴东星
电 话:3568123
电子邮箱:kpb3933200@sina.com
附件1: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焦作市科学技术协会 焦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